博俊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7  博俊科技(3009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向部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博俊”)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有效期自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天宁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C320628900ZGDB2023N009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常州博俊与建设银行天宁支行在2022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包括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保证

担保。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天宁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C320628900ZGDB2022N017-1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自合同编号为HTC320628900ZGDB2023N009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建设银行天宁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HTC320628900ZGDB2022N017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C230801GR3243074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常州博俊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于2023年8月4日签订的期限不长于12个月且到期日不迟于2024年12月27日的合同编号为Z2308SY15617874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2日

3、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581室

4、法定代表人:伍亚林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博俊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常州博俊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3,580.01万元,

负债总额为86,397.57万元,银行贷款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5,284.24万元,净资产7,182.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26.73万元,利润总额5,474.38万元,净利润4,347.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0,135.54万元,负债总额为122,305.17万元,银行贷款9,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0,887.09万元,净资产7,830.3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823.05万元,利润总额952.68万元,净利润64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10、常州博俊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天宁支行的保证合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就单笔具体业务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的保证合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90%,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博俊、常

州博俊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HTC320628900ZGDB2023N009号、C230801GR3243074号和HTC320628900ZGDB2022N017号《保证合同》、HTC320628900ZGDB2022N017-1号《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Z2308SY15617874号《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