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博俊科技(300926)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操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并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 许述财 张梓太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