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伍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伍亚林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伍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教育背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聘任人员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伍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秀铭先生、李文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后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 许述财 张梓太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