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债券代码:123222 债券简称:博俊转债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8,829,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 41,824,43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125,473,29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404,302,833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不存在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无回购专户。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2)自2024 年 3 月 14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了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
3、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以及据
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41,824,431.00/278,833,523*10≈1.499978(保留小数点后6位)。
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转增股本总额/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5,473,293/278,833,523*10≈4.499935(保留小数点后6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计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99978)/(1+0.449993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8,829,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 41,824,43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125,473,29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404,302,833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2)自2024年 3 月 14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了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博俊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78,833,5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99978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935 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8,833,5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99978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1.3499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93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99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9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78,833,52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04,306,795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5 月 7 日,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 2024 年5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414 | 伍亚林 |
2 | 08*****928 | 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 |
3 | 08*****987 | 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 | 02*****663 | 伍阿凤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年5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4,023,315 | 33.72% | 42,309,880 | 136,333,195 | 33.7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810,208 | 66.28% | 83,163,392 | 267,973,600 | 66.28% |
三、总股本 | 278,833,523 | 100.00% | 125,473,272 | 404,306,795 | 100.00%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04,306,795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7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4.3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周后高、陈伦
咨询电话:0512-3668 9825
咨询传真:0512-5513 3966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