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江天化学(300927)公司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监事陆辉持有公司股份195,0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5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38%)。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陆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陆辉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陆辉合计持有股份195,0750.1351%195,0750.1351%

监事陆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陆辉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陆辉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股东陆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陆辉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股东陆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690.0338%48,7690.0338%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3060.1013%146,3060.1013%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