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华安鑫创(300928)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安鑫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6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8.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961,33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8,665.7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资 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注1)24,076.8424,076.84476.96
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注2)11,063.7911,063.79-
3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注2)9,893.349,893.34-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55,033.9755,033.9710,476.96

注1: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注2: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和“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连同超募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27,821.76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净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银行账户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满足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24,076.84万元,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552.60万元。本次涉及投向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4,876.54万元(其中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净利息1,352.3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银行账户结息余额为准)。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6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实施主体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
未来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桂林鑫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术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德合路西、竹林路东、景兴路北
实施内容研发升级人机交互系统模块、软件操 作系统平台、车身数据处理模块和核心器件集成定制化等模块建设液晶模组、PCBA、贴合及包含域控制器在内的智能驾舱系统产线。通过购置贴片、屏幕贴合等设备,建设厂房等建筑物,扩大智能显示模组、智能驾舱域控制器产品(基于国际主流及国产新兴汽车主控芯片开发)及以此为延伸的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智能网联终端、全液晶仪表、后视系统等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实施本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构建新一代汽车智能座舱电子产品体系
总投资额24,076.84万元110,035.60万元
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24,076.84万元原计划投入27,821.76万元,本次计划追加投入24,876.54万元,合计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52,698.3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金额552.60万元14,632.02万元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公司将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江苏)”)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实施变更后的项目。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投建“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此项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与项目立项时已发生较大变化。

与此同时,随着当前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网联化、智能化已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未来趋势,作为汽车产业链的配套产业,汽车电子产业的发展深受国家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变更后的“车

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基于公司既有产业链和技术储备,拓展显示屏模组和相关智能座舱系统的智能制造,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显示屏模组的交易成本,并保障持续供货能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自有技术储备的融合,有效满足下游市场的产品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综上,公司基于抢抓市场机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并结合公司既有屏幕资源优势、软件系统开发优势和客户市场优势,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公司管理层牢牢抓住座舱电子屏机分离趋势、屏显系统单独招标的时机,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经审慎研究分析和综合评估后,认为有必要将“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拟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德合路西、竹林路东、景兴路北。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10,035.6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液晶模组、PCBA、贴合及包含域控制器在内的智能驾舱系统产线。通过购置贴片、屏幕贴合等设备,建设厂房等建筑物,扩大智能显示模组、智能驾舱域控制器产品(基于国际主流及国产新兴汽车主控芯片开发)及以此为延伸的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智能网联终端、全液晶仪表、后视系统等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实施本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构建新一代汽车智能座舱电子产品体系。
计划投入进度预计建设工期为4年
资金来源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6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和“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连同超募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27,821.76万元用于该项目,本次将“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终止后结余的24,876.5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净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银行账户结息余额为准)追加用于该项目,项目所需剩余部分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
资金进行补足。
资金用途预计投资人民币110,035.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入为26,523.00万元,软硬件设备投入为49,102.60万元,项目预备费为3,781.00万元,人员投入为16,104.00万元,其他费用为1,39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130.00万元。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为汽车电子产业创造了发展机遇

近年来,中国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在“新四化”浪潮下,汽车智能化和互联化进程加速。数量庞大的汽车消费者对于信息娱乐系统以及导航系统快速提升的需求,为车载液晶显示屏模组和智能座舱系统市场的飞速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目前,我国正处于新能源汽车销量稳定、汽车电子化程度不断加深、车载液晶屏幕渗透率不断提高的重要机遇期,因此车载显示领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作为汽车座舱显示的重要核心器件,液晶显示模组及搭载液晶模组的各类智能驾舱系统产品也必然拥有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本项目拟建设液晶模组和智能座舱系统产线,支撑公司在车载液晶显示领域的业务,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智能座舱系统解决方案。项目的规划与实施是基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宏观趋势和当前汽车产业良好的发展机遇,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2、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旺盛,有助于公司实现产能消化

近年来,融合车载显示屏的智能座舱产品体系和技术水平持续更新迭代,并向智能化、多功能化发展,市场总体规模持续向好。同时,智能化、功能集成化的升级演变使智能车载显示屏幕不断承载汽车座舱关键核心功能,成为汽车座舱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提速的大背景下,数字化逐渐成为新能源汽车座舱的重要特征,也成为汽车显示产业的重要发展机遇。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汽车座舱显示和智能座舱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稳抓市场机遇,抢占市场先机。

3、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是项目得以开展的重要支撑

公司具有多年汽车电子从业经验,始终专注于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在多

年的研发积累中,公司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研发创新团队,并且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金,目前已经形成了高效、科学、专业、技术强大的产品开发体系。目前成功突破底层架构、中间件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具备核心显示硬件开发、交互界面设计、硬件结构设计、电路设计等核心能力。公司取得多项知识产权专利,具备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和坚实的技术储备,有能力且有意愿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4、稳定的上游供应及资金能力是项目开展的重要基础

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实力雄厚的上游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能够为项目的开展与产线的投产提供采购方面的渠道保障。在采购成本方面,公司能够以较低的价格实现市面上同等级材料的采购。在供货能力方面,实力雄厚的上游供货商自身的产能实力和柔性生产能力较强,一方面具备稳定供货能力;另一方面,在公司提出扩大订单的情况下,能够快速配置资源,保障公司所需材料的供应。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拟合作的上游供应商均为业内领先的供货企业,产品质量、性能、稳定性等方面得到行业认可,产品质量优异。

此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以及银行项目贷款等方式,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5、良好的客户资源和业务经验是项目实施的前提

本项目包括智能模组、智能驾舱域控制器产品及以此为延伸的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智能网联终端、全液晶仪表、后视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因此能够成功实现产能消化和业绩兑现是开展本项目首要问题。

公司业务经验丰富、客户覆盖范围广泛,公司定制销售的屏幕类产品主要为吉利汽车、长城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小鹏汽车、长安福特、奇瑞汽车、东风日产等主流车厂的热销车型配套,在细分行业内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而在系统开发业务方面,公司服务了第一汽车、威马汽车、长安福特、东风柳汽、江铃汽车等整车厂以及亿咖通、唯联科技、延锋伟世通等知名系统集成商,也是汽车座舱电子领域的主要参与者。公司拟生产的前述产品具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产品销售与业绩兑现具有充足的市场空间。

(三)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监管风险

本项目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推动汽车电子快速发展的要求。这也为汽车电子领域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若国家政策对本行业的扶持力度发生变化,或者相关审核、资质政策出现变化,有可能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决策层对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的预测与判断能力,提高管理层的应变能力以及企业战略研究和执行能力。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公司政策,以避免和减少因政策变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与行业协会组织、研究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与联系。

2、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电子产业链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主要表现在:首先,行业大型厂商和国外厂商资源整合的步伐日益加快,其综合实力增强;其次,公司新产线在建设期间内,可能存在产能爬坡不及时从而不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第三,部分产线为公司首次自建生产,可能由于生产经验不足,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制定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提升技术研发和服务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以及品牌营销优势,从而降低未来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占有率出现下降,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盈利的风险。同时,公司将为项目的实施设计科学、完善的建设计划,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妥善安排项目推动进度,降低因项目建设进度及产能爬坡速度影响产品供应能力的风险。此外,公司将充分借鉴国内外优秀同业厂商的建设经验,建立高水平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团队,提升产品质量,加速公司的多功能化转型,打通市场渠道,抢占先机。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汽车电子领域的从业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研发管理人才队伍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为保持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发展能力,巩固与保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需要加强已有员工的培养,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公司还需要从外部引进并保留与公司发展所需密切相关的研发及管理人才。公司未来能否及时培养、引进相应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将面临人才培养、引进和合理应用的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推进外引内培、团队融合、用工需求保障、人力资源完善等系列工作,着力为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在用人方面公司将贯彻识人以绩、用人以长的理念,建立一整套人事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既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也使职工能进能出,形成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激励机制;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实行员工关怀,充分调动全体员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公司的内聚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4、效益不达预期的市场风险

公司对拟新增的募投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新增产能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关性较强,可实现市场、服务、生产条件等资源共享,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但是,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因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或者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下降,公司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跟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重视并关注项目的施工建设,紧抓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合理规划和督促项目按期完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公司也将时刻关注和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动态、深入了解市场发展状况,力争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项目预计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

公司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用,提升公司主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强化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是基于市场机遇及行业变化做出的及时调整。同时,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审批程序与专项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满足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24,876.5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净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银行账户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机遇及行业变化做出的及时调整,能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市场机遇及行业发展方向所做出的安排,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成 邱新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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