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股权和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公告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修订,形成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据此并结合报告期的调整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现将本次修订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章节 | 修订情况 |
释义
释义 | 将报告期由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调整为2021年度、2022年度。 |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 在“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中更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方案的批准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在“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中更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方案的批准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第三节 交易对方
基本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在“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2、在“二、江东中铁51%股权”之“(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八)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 |
第八节 本次交易
的合规性分析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在“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更新了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2、在“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之“(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表述。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本节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的相关表述。 |
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本节披露的财务报表信息。 |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 在“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三)光环江东的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四)江东中铁的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及表述。 |
第十二节 风险因
素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在“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四)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风险”根据报告期的调整修改相关财务数据的表述;“(六)标的公 |
章节 | 修订情况 |
司子公司存在开工建设时同步申请办理环评批复的风险”更新了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在“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