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5-27  华骐环保(300929)公司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骐环保股票代码:30092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A座

楼1202-2-5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

单元3-2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1栋5层501室08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幢2单元3-23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罗江涛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

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辛城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厦路18号华府馨居1栋701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崔晓琳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金桂路238号2-2-404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郑沅汐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号两江国际

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5月24日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骐环保、公司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江涛、辛城、崔晓琳、郑沅汐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骐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

目录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2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晴网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A座12楼1202-2-5室
法定代表人罗江涛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394278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深圳市中经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110万股,持股比例81.1538%;成都兴润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0万股,持股比例18.84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星瑞”)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幢2单元3-2号
法定代表人辛城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2日至2036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TR51K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不含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
文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50万股,持股比例91.6667%,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万股,持股比例8.333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1栋5层501室08
法定代表人辛城
成立时间2015年1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1月23日至2035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21366134H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
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礼仪服务;品牌策划;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与发布;建辅建材、五金交电的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主要股东辛城持股25万股,持股比例50%,罗江涛持股25万股,持股比例5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实力”)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幢2单元3-23号
法定代表人辛城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B0327F65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及维护;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安装与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防火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建辅建材、五金交电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6万股,持股比例78%,重庆瑞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4万股,持股比例2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的基本情况

姓名罗江涛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0***********5115
国籍中国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8号28栋105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8号28栋10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任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的基本情况

姓名辛城
性别
身份证号码211***********6051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厦路18号华府馨居1栋70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88号天邻风景20栋26-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任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七的基本情况

姓名崔晓琳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0***********0361
国籍中国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金桂路238号2-2-404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金桂路238号2-2-40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任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且为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宋旭配偶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八的基本情况

姓名郑沅汐
性别
身份证号码500***********7188
国籍中国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5栋503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5栋
50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为西藏金实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王和平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星晴网络持有西藏星瑞

万股,持股比例为

91.6667%;星晴网络持有金实力156万股,持股比例为78%。辛城持有鑫宏雅科技25万股,持股比例为50%,罗江涛持有鑫宏雅25万股,持股比例50%,辛城担任鑫宏雅、西藏星瑞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担任金实力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江涛为星晴网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崔晓琳为西藏星瑞监事宋旭配偶;郑沅汐为金实力董事王和平配偶。根据《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上

名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详细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罗江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成都

(二)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辛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重庆

(三)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辛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重庆

(四)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辛城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重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看好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后期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星晴网络无限售流通股00.003,412,5002.58
西藏星瑞无限售流通股00.001,377,0001.04
金实力无限售流通股00.001,191,9910.90
鑫宏雅无限售流通股00.00500,0000.38
罗江涛无限售流通股00.00320,2000.24
辛城无限售流通股00.0092,9000.07
崔晓琳无限售流通股00.0000.00
郑沅汐无限售流通股00.0015,0000.01
合计00.006,909,5915.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晴网络、西藏星瑞、鑫宏雅、金实力、罗江涛、辛城、崔晓琳和郑沅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晴网络、西藏星瑞、鑫宏雅、金实力、罗江涛、辛城、崔晓琳和郑沅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09,591股,持股比例为5.2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是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及卖出,具体交易明细及累计持股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时间买卖情况成交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成交金额(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星晴网络2023年12月买入906,90011.51-12.0110,651,2810.6864
2024年1月买入1,393,10010.25-11.9815,668,8821.0543
2024年2月买入642,5007.05-8.985,113,0750.4863
2024年3月7日买入300,0008.3-8.472,514,9070.2270
2024年3月12日买入190,0008.75-8.881,679,6900.1438
2024年3月19日买入300,0009.39-9.522,840,9310.2270
2024年4月2日卖出6,7009.59-9.7165,0450.0051
2024年4月18日买入80,0007.71-7.75618,5340.0605
2024年4月23日卖出93,3007.81-8.15735,3210.0706
2024年5月7日卖出300,0009-9.082,707,7160.2270
西藏星瑞2023年12月买入20,00011.5-12.17236,7000.0151
2024年1月买入322,2009.78-12.033,284,2490.2438
卖出15,00012.35-12.5186,0000.0114
2024年2月买入767,8006.05-9.7715,766,7270.5811
卖出100,0008.3-8.35832,7170.0757
2024年3月5日买入200,0008.02-8.131,608,0000.1514
2024年3月13日买入10,0008.888,0000.0076
2024年3月18日买入172,0009.35-9.491,618,0430.1302
2024年4月3日卖出10,0009.4294,2000.0076
2024年4月10日买入10,0009.0290,2000.0076
金实力2024年3月11日买入192,7918.36-8.521,630,7570.1459
2024年3月12日买入317,2008.63-8.772,768,4230.2401
2024年3月13日买入312,0008.75-8.952,758,6670.2361
2024年3月14日买入200,0008.84-91,793,2650.1514
2024年3月20日卖出30,0000.52-9.61286,5400.0227
2024年3月29日买入200,0009.34-9.511,887,0610.1514
鑫宏雅2024年5月14日买入230,0008.852,035,2700.1741
2024年5月15日买入120,0008.891,066,9200.0908
2024年5月16日买入110,0008.9978,5600.0832
2024年5月17日买入40,0008.94357,5600.0303
罗江涛2024年2月买入313,8007.89-9.232,758,5420.2375
2024年3月12日买入6,4008.7455,9320.0048
辛城2023年12月买入57,20011.75-11.9673,9930.0433
2024年1月买入20,00011.65-11.22238,7000.0151
卖出57,20012.37-12.67710,5640.0433
2024年3月14日买入105,5008.8-8.98937,7550.0798
2024年3月15日卖出10,0009.5195,1000.0076
2024年4月2日卖出2,6009.7225,2720.0020
2024年4月15日卖出20,0008.12162,4200.0151
2024年4月15日买入13,7008-8.13111,1520.0104
2024年5月6日卖出13,7008.86121,3820.0104
2024年5月8日买入14,3008.99128,5570.0108
2024年5月20日卖出14,3008.93127,6990.0108
崔晓琳2023年12月25日买入3,20011.5737,0240.0024
2024年1月3日卖出3,00012.5037,5000.0023
2024年2月6日买入10,0006.6766,7000.0076
2024年2月6日买入9,8006.6665,2680.0074
2024年2月6日买入6,1006.6340,4430.0046
2024年2月21日卖出10,0007.6276,2000.0076
2024年3月25日卖出9,9009.2991,9710.0075
2024年4月1日卖出6,1009.5057,9500.0046
2024年5月17日买入5,5008.9849,3900.0042
2024年5月24日卖出5,6008.5347,7680.0042
郑沅汐2024年1月18日买入5,00011.5857,9000.0038
2024年1月31日买入5,0009.9649,8000.0038
2024年3月25日买入5,0009.4747,3500.003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除上述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2024年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晴网络、西藏星瑞、鑫宏雅、金实力、罗江涛、辛城、崔晓琳和郑沅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58,391股,持股比例为5.11%,持股比例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相关规则中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理解有误,导致其持有的股份权益变动达到披露条件时未能及时告知公司并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业务规则的学习和理解,配合公司履行好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罗江涛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辛城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崔晓琳签字: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郑沅汐签字:

日期: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271号1栋华骐大厦
股票简称华骐环保股票代码3009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A座12楼1202-2-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幢2单元3-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三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1栋5层501室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西藏金实力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2幢2单元3-2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五罗江涛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8号28栋10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六辛城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厦路18号华府馨居1栋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七崔晓琳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金桂路238号2-2-4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八郑沅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5栋50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6,909,591股变动比例:5.2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24日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后期若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西藏金实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罗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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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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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崔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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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郑沅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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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