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