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2024年半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17  屹通新材(3009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1元,共计募集资金32,7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5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31.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4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8,043.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 目序号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5,018.84
利息收入净额B21,627.28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467.61
利息收入净额C231.2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7,486.4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658.5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215.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215.51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20100026666888210,563,443.91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35457905548611,591,658.03活期存款
合 计22,155,101.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将着重开展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生产工艺研究和生产设备研究,获取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金属粉体新产品及生产技术研究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研发中心将以新型高端金属粉体工艺为研发方向,为公司充分打开高端市场及实现进口替代助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043.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67.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48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半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23,043.3923,043.391,678.0223,367.03101.402023年6月2034.78
2.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5,000.005,000.00789.594,119.4282.392024年6月不单独 形成效益不适用
合 计28,043.3928,043.392,467.6127,486.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2024年6月30日“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不单独产生效益;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目前已投产。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有所下降;项目投产厂房、设备转固计提折旧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19〕14号地块(156亩)变更到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22〕3号地块(164.25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6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9.5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215.51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215.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