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特定股东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慈正投资”)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2%。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通过慈正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75%),其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该部分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慈正投资拟减持的200,000股计划中。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慈正投资及监事王立清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慈正投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其中监事王立清通过慈正投资间接减持公司股票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占其自身持股数量比例为9.0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19.00元/股至25.01元/股。
3、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元/股) | (股) | (%) |
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7/9- 2024/9/24 | 21.49 | 180,000 | 0.1800 |
合 计 | 21.49 | 180,000 | 0.1800 |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上述减持比例按照该股本计算。
本次减持前,公司监事王立清通过慈正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7,500股,本次王立清通过慈正投资间接减持公司股票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占其自身持股数量比例为9.02%。
4、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4,462,500 | 4.4625 | 4,282,500 | 4.2825 |
件股份 | 4,462,500 | 4.4625 | 4,282,500 | 4.2825 | |
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间接股东监事王立清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未违反慈正投资及王立清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间接股东监事王立清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监事王立清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