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郑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秦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选举郑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秦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原独立董事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的辞职报告于2023年11月10日起正式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成长和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秦华先生:1963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吴江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干部,吴江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华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郑长虹女士:1979年0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苏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长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