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长虹)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本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11月10日开始任职,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次,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实际出席1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长虹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