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无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