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3,6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2、本次归属人数:88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33%。其中首次授予60.10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0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13%;预留14.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87%。
4、授予价格(调整前):38.88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则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则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 |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 |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 2022年 | 52% | 45%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 2023年 | 82% | 67%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95%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考核目标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 | 52% | 45% |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 | 82% | 67%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95%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评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归属比例 | 100%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3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94名激励对象60.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2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78名激励对象14.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08元/股。
2、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08元/股调整为26.63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60.10万股调整为84.1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4.90万股调整为20.86万股。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72人调整为157人,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90,040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三)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0,796,083.19元,公司层面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 |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 | ||||||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 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8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8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 |||||||
考评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归属比例 | 100%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 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二)归属批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三)归属人数:88人
(四)归属数量(调整后):323,6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8人) | 809,200 | 323,680 | 40% |
(七)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23,6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12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13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4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8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619,598.4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增加股本323,68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95,918.40元。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560,216 | 50.01% | 39,560,216 | 49.80% | |
高管锁定股 | 3,756,924 | 4.75% | 3,756,924 | 4.73% | |
首发前限售股 | 35,803,292 | 45.26% | 35,803,292 | 45.0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546,784 | 49.99% | 323,680 | 39,870,464 | 50.20% |
三、股份总数 | 79,107,000 | 100.00% | 323,680 | 79,430,680 | 100.00% |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23,68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12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