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对象陈岱林先生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在自查期间存在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该行为发生在公司实质性推进本激励计划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自身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