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关于公司收到解除冻结裁定书的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解除冻结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112 民初 33048号之四】,解除公司2个银行账户99,294,293.84元额度的冻结。本次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自然人杨亚、曹继军以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由,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具体内容及被冻结银行账户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本次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解除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状态,未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将尽快处理因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案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诉讼结果暂无法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