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响)

查股网  2024-04-10  药易购(300937)公司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罗响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响,1970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博士,拥有超过20年在联合国担任高级官员的卓越领导力、丰富的国际工作经验与本地化执行能力。现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全球创新网络 ESG&碳中和投资指导委员会(SCECNI)主席,系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框架下为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及全球碳中和雄心计划而专注于为实现路径提供战略顾问、特别项目筹款、碳中和投资、减排科技及作为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的执行合作伙伴、资金筹集伙伴、顾问及技术支持伙伴;现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响先生亦曾兼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创业投资指导,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中国区气候创行计划核心专家,社会影响力投资与采购基金会(SIIP) 联席主席,《经济日报集团》评为“2020 中国智慧经济十大领军人物”。自2022年7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3次,实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3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3次。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议案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3年度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对董事候选人的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提出合理建议,确保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3年度参加了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对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经营团队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路径和具体目标,积极落地公司的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现场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公司还积极组织、配合本人的现场工作安排,承担了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到公司现场工作的各项必要费用,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发生对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

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实际发生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与审议情况无重大差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3 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3年5月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郑德强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沈金洋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本人对被聘任者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被聘任者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价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各方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罗响2024年4月8日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

罗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