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自然人杨亚、曹继军(以下统称“乙方”)围绕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合作。乙方为广州逸生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逸生汇”)、广州沁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沁威”)、广州市享健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享健”)实际控制人及股东,逸生汇、沁威、享健主要从事健康产品的网络销售及信息服务等方面业务。乙方同意设立目标公司,并由目标公司对逸生汇、享健和沁威三家公司进行资产、业务及人员整合重组,公司有意向以现金方式购买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所持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前期,目标公司已完成设立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已依约向共管账户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基于诚信原则并按照前期协议约定允许将诚意金用于商品采购及正常运营,期间公司一直以高效、专业、符合资本市场惯例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积极推进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公司在披露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多次进展公告中说明,双方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目前市场及竞争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具体交易方案目前尚未协商一致,最终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乙方杨亚、曹继军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2)。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代理律师收到原告向法院递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原告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合计人民币79,294,293.84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目标公司的设立及运营成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同时,申请追加目标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公司以原告及目标公司为反诉被告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一杨亚、反诉被告二曹继军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判令反诉被告一、二立即为反诉被告三办理更名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反诉被告三不再使用“药易购”作为其企业名称组成部分。(3)判令三反诉被告共同向反诉原告双倍返还诚意金1亿元,并自2023年5月17日起以1亿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三反诉被告全部付清之日止。(4)判令三反诉被告共同向反诉原告赔偿审计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损失,并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
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反诉被告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已收到相应的民事裁定书。同时,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金额于2023年9月14日被冻结,经公司积极应对,公司个别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已于2023年9月16日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3-061)。本案正在庭审过程中,尚未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诉讼结果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