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暨诉讼进展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健公司”或“目标公司”)合同纠纷本诉及反诉一案,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330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杨亚、曹继军、享健公司的《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提交上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二)上诉人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三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双倍返还诚意金1亿元(其中本金5,000万元违约赔偿金5,000万元),并自2023年5月17日起以1亿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上述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2、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杨亚、曹继军支付600万元补偿款,并由三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赔偿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4,049,900.00元;
3、判令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对方提交上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撤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2民初33048号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上诉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9起,涉诉金额合计1,702.04万元,主要涉及合同纠纷。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二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已组建包括管理层、中介机构、顾问机构、律师团队等在内的团队,力求主动、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