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药易购(300937)公司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9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金府路中段51 号-药易购温江总部-凌霄书 院会场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赵培培女士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合 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50,488,2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7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0,268,1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5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20,10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30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8,417,2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7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8,197,1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56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20,1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总股份的0.230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65,7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01%;反对142,2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邓博夫先生、刘磊先生、罗响先生及现任独立董 事干胜道先生、柴俊武先生、范雪飞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了2025 年度述 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37,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015%;反对1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66,5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6%;反对142,2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36,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997%;反对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34%;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65,6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89%;反对143,1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1%;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4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253%;反对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78,5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22%;反对130,2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8%;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8,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8.3522%;反对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5468%;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78,5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22%;反对130,2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8%;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李燕飞、周跃武、李锦、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36,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999%;反对1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32%;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65,7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01%;反对143,0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9%;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01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10.02 《关于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4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253%;反对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79%;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78,5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22%;反对130,2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8%;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10.03 《关于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4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253%;反对1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63%; 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78,5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22%;反对129,4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3%;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10.04《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的议案》\]

10.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36,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997%;反对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834%; 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65,605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89%;反对143,1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1%;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上述表决情况中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 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漆小川律师、杨华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