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号楼13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李锦先生主持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2,3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4.3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2,07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97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0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0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聘任财务专项事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2,331,500 | 99.8841% | 47,600 | 0.1123% | 1,500 | 0.003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60,500 | 84.1408% | 47,600 | 15.3747% | 1,500 | 0.4845%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冯博律师、洪于群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