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04月2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卫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亚彬、财务负责人石俊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