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含线上视频)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5,867,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9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5,815,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77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7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7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7,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61%;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9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1%;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8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2%;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7%;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兰律师、刘芮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