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09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3,06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3,06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5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补选杨轶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补选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兰律师、梁芊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