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关于特定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公司特定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赋”)、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秋实赋”)、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谷雨赋”)以及公司监事郑荣、李建峰与高级管理人员石俊、洪俊斌、张凤、王细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01月17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春华赋、石俊及洪俊斌,秋实赋、郑荣及李建峰,谷雨赋、张凤及王细昂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特定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春华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33 | 500,200 | 0.42 |
秋实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40 | 509,500 | 0.43 |
谷雨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45 | 356,900 | 0.30 |
(二)间接持股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间接 持有人姓名 | 公司任职 职务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春华赋 | 石俊 | 财务负责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33 | 32,100 | 0.03 |
洪俊斌 | 副总经理 | 33.33 | 58,300 | 0.05 | |||
秋实赋 | 郑荣 | 监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40 | 38,200 | 0.03 |
李建峰 | 监事 | 33.40 | 22,400 | 0.02 | |||
谷雨赋 | 张凤 | 副总经理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3日 | 33.45 | 49,500 | 0.04 |
王细昂 | 副总经理 | 33.45 | 23,500 | 0.02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注2:上述“占总股本比例”之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总数,即118,574,018股,下同。
注3: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春华赋 | 合计持有股份 | 1,591,110 | 1.34 | 1,090,910 | 0.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91,110 | 1.34 | 1,090,910 | 0.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秋实赋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9,770 | 1.34 | 1,080,270 | 0.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9,770 | 1.34 | 1,080,270 | 0.9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谷雨赋 | 合计持有股份 | 1,144,120 | 0.96 | 787,220 | 0.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4,120 | 0.96 | 787,220 | 0.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间接持股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间接持有人姓名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春华赋 | 石俊 | 128,401 | 0.11 | 96,301 | 0.08 |
洪俊斌 | 233,240 | 0.20 | 174,940 | 0.15 | |
秋实赋 | 郑荣 | 153,145 | 0.13 | 114,945 | 0.10 |
李建峰 | 89,825 | 0.08 | 67,425 | 0.06 | |
谷雨赋 | 张凤 | 198,146 | 0.17 | 148,646 | 0.13 |
王细昂 | 94,046 | 0.08 | 70,546 | 0.06 |
注: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春华赋、石俊及洪俊斌,秋实赋、郑荣及李建峰,谷雨赋、张凤及王细昂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春华赋、秋实赋、谷雨赋及监事郑荣、李建峰与高级管理人员石俊、洪俊斌、张凤、王细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况。
4、上述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俊及洪俊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荣及李建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凤及王细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