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南极光(300940)公司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德圣”)因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4,540,816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6.5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泰德圣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泰德圣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德圣因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4,540,816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6.5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2、发行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泰德圣本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14,540,81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6.51%,认购金额为227,999,994.88元。

3、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价格为15.68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4、批准程序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的相关议案。

(2)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持股比例股数持股比例
泰德圣合计持有股份0014,540,8166.5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14,540,8166.51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23,290,778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