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南极光(300940)公司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龚思琪先生、谭璐璐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新增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海通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委派保荐代表人卢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谭璐璐女士承接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卢婷婷女士、谭璐璐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龚思琪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卢婷婷女士简历卢婷婷女士: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主要参与中环环保、深圳新星、同兴达、播恩集团等IPO项目;中环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爱迪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环环保、深圳新星的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