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福源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福源天添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6,4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锦福源五号基金 | 11,150,000 | 5.0080% |
2 | 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 | 1,000 | 0.0004% |
合计 | 11,151,000 | 5.008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锦福源五号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
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6,443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锦福源五号基金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锦福源五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已经超过6个月,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锦福源五号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一致。
8、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