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2  创识科技(3009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1707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更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8,619,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57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556,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84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于现场会议结束前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故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完成了表决。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531,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3项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8,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2《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18,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8,6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1,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柴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