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日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87,458,6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714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1,696,3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8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2.50万股,于2021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02,375,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6,5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2,365,6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1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104,134,3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759,3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9%,该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8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2月9日上市流通,数量为44,069,2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2.28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04,75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87,458,62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5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总股本由136,500,000股增至204,750,000股。
除上述情形之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上市招股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方 | 承诺名称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张更生、林岚 | 实际控制人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东墨加投资的出资额,也不由墨加投资回购该部分出资额。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墨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张更生、上海墨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1、如本人/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人/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 | 正常履行中 |
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87,458,625股,占目前总股本的42.7148%。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质押/冻结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备注 |
1 | 张更生 | 69,962,250 | - | 69,962,250 | 17,490,562 | 注 |
2 | 上海墨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108,875 | - | 13,108,875 | 13,108,875 | |
3 | 林岚 | 4,387,500 | - | 4,387,500 | 1,096,875 | 注 |
合计 | 87,458,625 | - | 87,458,625 | 31,696,312 |
注:张更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岚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上市招股书》《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张更生、林岚所持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仅占各自解除限售数量的25%。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5,090,826 | 56.2104 | 31,696,312 | 83,394,514 | 40.7299 | |
高管锁定股 | 27,632,201 | 13.4956 | 55,762,313 | 83,394,514 | 40.7299 | |
首发前限售股 | 87,458,625 | 42.7148 | 87,458,625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659,174 | 43.7896 | 31,696,312 | 121,355,486 | 59.2701 | |
三、总股本 | 204,750,000 | 100.0000 | 204,750,000 | 100.0000 |
注:1.上表变动前数据系截至2024年2月5日休市后的数据。
2.上表变动情况系根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而作出,实际情况以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识科技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创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关于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