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3]23000130075号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出具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易瑞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工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易瑞生物董事会出具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实地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易瑞生物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易瑞生物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易瑞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之用,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易瑞生物的披露文件。
附件:《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2月5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不存在违反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3.31专户余额 | 存款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79210078801600001572 | 50,000,000.00 | 15,544.03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 | 765374255276 | 125,740,184.91 | 998,096.17 | 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15198866886699 | 20,000,000.00 | 15,953,935.28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195,740,184.91 | 16,967,575.48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195,740,184.9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5,353,348.11元相差20,386,836.80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费后尚未支付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费用20,386,836.8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作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为3年。主要因公司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租赁经营场所,随着“宝安区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的建设,将解决公司无自有经营场所的困境,公司经营规划有所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长建设周期。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无其他变更。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09,554.7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82,836.80元,合计人民币32,592,391.5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05号)。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50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400.00万元。
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收益情况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535.3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930.96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93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21年: | 2,45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2年: | 3,480.00 |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21,346.71 | 17,535.33 | 5,930.96 | 21,346.71 | 17,535.33 | 5,930.96 | 不适用 [注1] | 2024年02月04日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注2] | ||||
1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不适用 [注3]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47.46 | 624.80 | 96.53 | 1,368.79 | 是 [注5] |
注1: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投产完毕,故无法计算该差额。注2:上述2023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3: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注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35%,上表的承诺效益为财务内部收益率。注5: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为3年,并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前期新政工业园厂房投入达到预计效益。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480.00 万元,全部用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的募投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厂房仍在建设,此部分尚未形成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