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648,107.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548,592.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130176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医生物”)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 易瑞生物 | 8,800.71 | 7,935.89 |
2 |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 爱医生物 | 11,262.66 | 11,262.66 |
3 |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易瑞生物 | 8,994.92 | 6,756.31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易瑞生物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 | 35,058.28 | 31,954.86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拟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
(三)实施方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股东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股东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鸿斌 | 余前昌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