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股票代码30094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雪梅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前昌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雪梅、余前昌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5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等规则,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控股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查阅公司组织结构图、定期报告及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注:对于核查期间公司董监高变动,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工作报告等,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查阅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情况;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和发展规划,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查阅公司内幕信息公告及相关文件。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查阅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材料、关联方资金(如有)往来明细;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取得募集资金存放三方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取得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材料;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注:公司募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且2023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本报告“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就公司业绩情况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就公司业绩变动趋势进行比较;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注: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9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87%,详见本报告“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查阅了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文件及重大合同文件,查阅了与重大投资、大额资金往来等相关的内部程序文件及对应的资金凭证;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注: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所投资的体外诊断行业相关标的受到行业整体影响,经营状况转劣,公司计提了相关投资损失,详见本报告“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注:受国内外公共卫生防控政策变化影响,体外诊断业务市场环境存在一定变化,公司体外诊断业务大幅收缩;食品安全检测及动物诊断业务市场环境不存在重大变化)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一)业绩大幅波动、资产减值及投资损失金额较高 2023年度易瑞生物实现营业收入25,410.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87%。2023年度,易瑞生物业绩大幅波动且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包括: 1、2023 年上半年,受国内外公共卫生防控政策变化影响,公司体外诊断业务面临市场需求和价格体系的急剧下滑,导致相关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下降。面对市场环境的迅速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经营战略,大幅收缩了体外诊断业务。尽管公司采取了降本增效的措施,但由于措施生效的滞后性,短期内体外诊断业务板块的成本费用仍然较高。 2、受国内外公共卫生事件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检测试剂的主要原材料硝酸纤维素膜(以下简称“NC膜”)的市场供应紧缺,致使公司部分NC膜的采购价格较高。2023年上半年,体外诊断呼吸道传染病检测产品的市场需求及价格急剧下滑,该部分产品的收入与成本出现错配;同时,考虑到相关体外诊断产品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对 |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雪梅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