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易瑞生物(300942)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220

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 号)同 意注册,公司于2023 年8 月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 元,转股期限 为2024 年2 月26 日至2029 年8 月17 日。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405,068,249 股增加至 405,077,895 股,注册资本由405,068,249 元变更为405,077,895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068,249 | 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077,895 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5,068,24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5,068,249 股,无其他类别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5,077,89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5,077,895 股,无其他类别股。 |

|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履行如下职责: |

| |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 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 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 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 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 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 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 况。 (十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第一百五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 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九 十九条的情形外,同时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 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财务、 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九 十九条的情形外,同时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 管理措施;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

| | 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

| 第一百五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担任。 | 第一百五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经 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 关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全权 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 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