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6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