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春晖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浙江春晖塑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春晖纽安捷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绍兴腾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风险评估、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运营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其经营团队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严格遵守该制度,并能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这些制度的制定有效执行,能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有效执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运营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财务部、事业部(技术、研发、采购、生产、品质、销售)、证券事务部、审计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机构部门,并划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序运行。
3、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运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建立了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规范发展战略的内容,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长期坚持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始终将客户实际需求放在第一,有针对性地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更新迭代现有产品和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研发新产品和开拓新业务。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引进及人才发展战略,根据战略目标和发展要求,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在核心人员激励方面,公司秉承“参与、成长、共担、共享”的员工发展理念,尊重员工价值,重视员工职业发展,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管理体系,并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激励等多层次成果分享机制,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体系,通过多通道职业发展和人才梯队的实施,引导员工持续学习与改进,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其岗位胜任能力。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前瞻性视野,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并敏锐地把握市场机遇,及时调整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向。各层管理团队高度认可和践行公司文化、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报告期内,公司开启了为期两年的第六期“精英班”培训,通过本次精英班学习,以提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和深度思考能力,为实现公司再创业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5、企业文化
公司以“智控&阀专家”为愿景,秉承“以创新、高效的管理与员工、客户、社会合作并分享!”的公司使命,坚持“以勤为本、以诚待人”的企业文化,与时俱进,追求“有价值、可持续发展”的永续经营。
6、采购业务
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维护规则,监督及评价供应商,确定供应商的份额划分,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等事宜。各业务板块的采购人员负责执行,并收集各种信息,包括供应商交货及时率、产能情况等;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监督各业务部门采购的具体情况。公司的采购模式方面,各业务板块针对部分原材料采取寄售制。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寄售模式主要是为了满足降低库存和精益生产的要求,寄售制采购与传统采购模式的区别在于,寄售制采购是供应商根据公司每月耗用情况,按月结算并开具发票;传统的采购模式是公司取得供应商的产品后,供应商就可以开具发票。
公司采取传统采购模式与寄售模式相结合的采购方式,主要为了满足降低库存和精益生产的要求。有效地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企业运营水平。
7、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商业谈判和招投标两种方式获取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条件、技术指标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下单安排生产,并负责运送货物至客户要求地点。
各事业部销售团队内,除直接销售人员外,还包括负责技术服务的应用工程师和负责产品管理和测试应用方案设计的销售支持人员,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拓展、合同签订、交货验收等环节,销售支持人员负责产品技术推广、方案设计、产品选型、样品测试、环境搭建及使用培训等技术服务支持,以确保满足客户的需求。
8、研究与开发
公司创新研究院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产品改进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程序。财务部负责收集开发过程中的财务数据,提供产品的成本、研发成本等。从事技术成果管理业务相关的岗位互相牵制,并在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产权的管理、预算,专利的申请、维护,专利的许可和转让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
9、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对各项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的制度和程序,依照相关制度和业务指导书,对各项资产的购入、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进行管理,使资产的安全有了根本的保证。
10、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战略目标和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11、子公司管理
公司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子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2、财务报告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核算过程真实、准确、有效;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提高财务分析质量及效果,并严格依照公司内部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并及时进行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
13、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权限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
14、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15、对外投资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报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针对每一项对外投资项目指定专门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并根据管理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16、对外担保
为依法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担保过程的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报告期,公司除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17、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披露工作,坚持规范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确保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公司指定《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18、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股东、机构来访及调研,回答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等工作。通过董办电话、邮件交流、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机构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促进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同时,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此外,公司董办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
(三)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达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公司以管理制度为保障,以业务流程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等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监督和执行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3%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3%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 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A.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
(4)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公司正常经营受到重大影响;
(5)负面新闻,涉及面广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负面新闻,对公司信誉造成较大影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要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