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绍兴春晖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春晖精密”)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币种均指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办理前述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02401585004】。公司为春晖精密与招商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审议的担保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春晖精密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经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春晖智控 | 春晖精密 | 7,000.00 | 351.48 | 351.48 | 5,000.00 |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春晖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5月15日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杨广宇
5、注册资本:5,588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内燃机及配件、铸件、五金制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7、股权架构:公司直接持有春晖精密100%的股权。
8、关联关系:春晖精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信用情况:经查询,春晖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9,136,655.60 | 101,030,492.60 |
净资产 | 71,933,401.12 | 72,124,016.72 |
负债总额 | 27,203,254.48 | 28,906,475.88 |
资产负债率 | 27.44% | 28.61% |
项目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208,666.45 | 54,655,724.48 |
营业利润 | -101,882.60 | 29,521,787.05 |
净利润 | -190,615.60 | 26,994,442.91 |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3、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保证额度:2,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余额为351.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37%;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48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