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492,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10%)的董事、副总经理吴长峰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01%)。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3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13%)的董事瞿吾珍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20%)。
3、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96%)的董事王娟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9%)。
4、持有本公司股份1,225,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90%)的监事周斌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66%)。
5、持有本公司股份3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28%)的监事倪建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91%)。
6、持有本公司股份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1%)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恬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3%)。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吴长峰、瞿吾珍、王娟娟、周斌、倪建伟及许恬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现将上述股东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吴长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492,985 | 0.2410% |
2 | 瞿吾珍 | 董事 | 1,107,366 | 0.5413% |
3 | 王娟娟 | 董事、财务总监 | 122,000 | 0.0596% |
4 | 周 斌 | 监事会主席 | 1,225,460 | 0.5990% |
5 | 倪建伟 | 职工监事 | 333,000 | 0.1628% |
6 | 许 恬 | 副总经理、董秘 | 76,000 | 0.037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1 | 吴长峰 | 个人资金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123,000 | 0.0601%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4.56元/股 |
2 | 瞿吾珍 | 270,000 | 0.1320% | |||||
3 | 周 斌 | 300,000 | 0.1466% | |||||
4 | 倪建伟 | 80,000 | 0.0391% | |||||
5 | 王娟娟 | 股权激励股份 | 30,500 | 0.0149% | 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
6 | 许 恬 | 19,000 | 0.0093% |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董监高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