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24  曼卡龙(300945)公司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0 元/股(含),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7 月9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4)。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600 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 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