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恒而达(300946)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陈菡)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任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50022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过客观谨慎的评估,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2年度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召集主

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子公司注册信息变更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等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等事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名称发表意见情况意见类型
第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事前认可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独立意见 ①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③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④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⑤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⑥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⑦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⑧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⑨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英文全称、英文简称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的其他会议外,还以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要求,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通过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

.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022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度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报告。

述职人:陈 菡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