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4-04-20  恒而达(300946)公司公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361Z025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252号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361Z015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恒而达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恒而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恒而达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恒而达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恒而达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恒而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25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伟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芹

2024年 4月19日

编制单位: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3年初占用资

金余额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2023

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有)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 - - - -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3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2023

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3年末往来资

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莆田市恒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有)

37.56 37.56 -

厂房租金及员工餐费经营性往来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37.56 37.56 -
5.37 5.37-

厂房租金及员工餐费经营性往来莆田市恒而达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 132.47 132.47-销售商品经营性往来总计——— - 175.40 - 175.40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沈群宾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志侠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 175.40 - 175.4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正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