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恒而达(300946)公司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体现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表决结果: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