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德必集团(30094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庞大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管理制度能够较好的贯彻落实,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良好的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为新设立子公司代开保函是为了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