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2,465,9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3,603,596股减少为151,137,696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2,465,900股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8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12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2,4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最高成交价为1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995,2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的2,465,9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及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2,465,900股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715 | 0.03% | 48,715 | 0.0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554,881 | 99.97% | 151,088,981 | 99.97% |
总股本 | 153,603,596 | 100.00% | 151,137,696 | 100.00% |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