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1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中生态”)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4%)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新”)、潍坊市创新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新”)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40,776股,减持比例1.7433%。
公司近日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4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期限内,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36,876股,减持比例3.95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比例(%) |
深创投 | 大宗交易 | 2022/11/25 | 1,686,600 | 13.51 | 1.2046 |
2023/3/9 | 1,000,000 | 14.99 | 0.7142 | ||
2023/4/12 | 800,000 | 14.66 | 0.5714 | ||
小计 | 3,486,600 | 2.4902 | |||
淄博创新 | 集合竞价 | 2022/10/31-2023/4/12 | 1,022,176 | 14.22 | 0.7301 |
潍坊创新 | 集合竞价 | 2022/10/31-2023/4/12 | 1,028,100 | 14.20 | 0.7343 |
合计 | 5,536,876 | 3.9546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自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04,100股,减持比例2.2171%。
(三)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创投 | 持有股份总数 | 4,668,450 | 3.33% | 1,181,850 | 0.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68,450 | 3.33% | 1,181,850 | 0.8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淄博创新 | 持有股份总数 | 2,376,175 | 1.70% | 1,353,999 | 0.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6,175 | 1.70% | 1,353,999 | 0.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潍坊创新 | 持有股份总数 | 2,388,575 | 1.71% | 1,360,475 | 0.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8,575 | 1.71% | 1,360,475 | 0.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 | 9,433,200 | 6.74% | 3,896,324 | 2.78%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3、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深创投及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