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冠中生态(300948)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吕航、李旭修、徐金光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