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0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由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72,982,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0,3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630,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2,632,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2,630,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剑平、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0,350,0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陈静、张晓敏
(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