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75号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因司法冻结延期赎回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3年8月7日获悉,你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3,000万元因司法冻结无法按期赎回,对应利息亦无法结息。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事项:
1.公告称,因公司分包商山东乾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乾宸”)与其供应商云南皓盛民爆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皓盛民爆”)合同纠纷问题,皓盛民爆起诉山东乾宸欠付其工程款17,791,594.88元及逾期利息101,412.12元,合计17,893,007.00元。皓盛民爆认为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有支付上述款项的连带责任,遂将公司
作为第四被告起诉至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并向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公司与其他六名被告合计被裁定冻结名下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17,893,007.00元。你公司披露该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
(1)请说明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告、被告、立案时间及你公司知悉时间、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主张你公司应承担有关连带责任的原因和提供的证据材料、一审开庭时间及你公司应诉情况;你公司及其他被告资产被冻结的时间和金额、你公司知悉相关冻结事项的具体时点。
(2)请说明案件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投资额、资金来源、截至目前投资建设进度、对你公司财务报表已产生的影响(包括具体会计科目和金额),案件有关纠纷对项目推进是否产生影响。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对山东乾宸提供担保,上述诉讼、冻结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你公司是否确认预计负债,有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自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余额、冻结及其他受限资金金额及受限原因,你公司就保障资金存放及使用合规性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你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是否与预期相符,上述理财产品资金冻结无法按期赎回是否对项目推进产生影响,项目后续推进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是,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结合上述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或是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8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