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冠中生态(300948)公司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由芳女士的辞职报告,由芳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由芳女士仍在公司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由芳女士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0.21%股权,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芳女士辞职后,在原定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执行。由芳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其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财务相关工作的持续高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由芳女士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徐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徐宏先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徐宏先生简历如下:

徐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1

年3月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现任淄博土展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监事,青岛青铁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